重庆出台刺激房地产“16条”:对外长租房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
日前,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、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进一步强化了精准施策、系统调控,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、激活市场需求、减轻企业负担、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,有利于促进市场恢复,提振市场信心,稳定市场预期。
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,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
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加大金融支持方面,《通知》主要提出了五项新举措:
一是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。发布房地产企业白名单,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中、长期贷款;探索开展房地产封闭融资试点,给予优惠政策;支持优质房企通过增信发行债券;支持本地上市房企股权融资等。
二是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。从今年11月11日起,未来半年内到期的房地产融资,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、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,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。到期贷款已经展期的,再次展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房地产贷款的期限、还本计划、计息周期等作出相应调整。
三是加大对存量资产融资支持力度。支持对商业存量资产更新改造项目,先审批贷款总额、再根据更新改造进度发放贷款。
四是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业企业信贷服务。在不得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垫资的前提下,支持建筑业企业应收账款质押增信。对原持续性经营情况良好,因出险房地产企业原因被动诉讼而影响信贷的建筑业企业,适当放宽贷款条件。
五是支持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政策,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。